星期三, 9月 21, 2022

庇護城

小喇叭

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

在美國由於不同意一些法令的執行,於是有些地方就設立所謂「庇護城」,甚至還擴大範疇有庇護州,意思就是當有人觸犯了某些法令,這些庇護的地方可以為他們提供保護,不需要執行所犯之法的處罰。例如好像有非法移民的庇護、非法墮胎的庇護、甚至還有非法濫用毒品的庇護...等等,或許這對某些人來說,似乎是非常仁慈,但卻對某些人來說,這是一種是非扭曲,助長罪惡,不知我們又是如何看?然而,其實這「庇護城」的概念,似乎源自於聖經,在民數記35章首次提到,然後在約書亞記20章,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開始定居生活,又重點重申一次。

在約書亞記20:1-6, 9中,所謂犯法就需要就法,這是法律被制訂時所賦予的規則,也是由於有這個規則,消極方面,可讓加害者附上受罰代價,以致可以維護公義與公平,積極方面,因著其震攝力,使得社會能夠有安定與秩序的保障。而有關生命的法令,更是最為極致與嚴肅,所謂殺人償命,這可以說是古今中外,無論是哪一種文化與民族都有的共通法則,在聖經裡同樣看重這個生命法則,為殺人付上生命的代價是沒有二話。然而,在實際處境中,卻存在不是所有的情況都是非黑及白的情況,那怕是殺人,還是有特殊例外的情況,例如是非蓄意謀殺,亦或是不小心誤殺的情況,可以逃到庇護城,免得還沒能夠為自己辯護之時,就被處以極刑,這並非否定這個生命法則抑或是合理化犯罪,而是留有一個緩衝的空間與時間,讓自己有辯護的機會,並徵酌合理該付的代價。換句話說,這個庇護城除了恩慈之外,同樣是包含著公平的訴求。然而,反觀我們現今一些興新的庇護政策,似乎走向另一個極端,反倒是為反對而保護,卻忽視了其仍有公平與公義的一面,其最終只有讓原有法則應有的精神喪失,助長違法。的確,仁慈與公義看似相對的兩極,卻在基督裡被調和,主耶穌不也是我們的中保、庇護城,不斷為我們做辯護,甚至用他自己為我們承擔代價,而我們是否為此心存感恩。

 

2「你吩咐以色列人說:『你們要照我藉摩西所吩咐你們的,為自己設立逃城,3使那無意中誤殺人的,可以逃到那裏。這些要作為你們逃避報血仇者的城。--約書亞記20:2-3

 

主恩滿溢

同工末肢

劉牧師  敬上

 

當遇上惱人的傢伙

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

不曉得我們有沒有經歷過這樣的情況,就是當一個團體決定要一起做一些事情,當大家在進行做事的時候,總是會有一些少數,老是在當中要不是跟不上,就是從中唱反調,或時不時就搞一些麻煩?相信我們都有過這樣的經歷,哪怕是在教會中,更常有這樣的令人頭痛的人出現。而遇上這的情況時,我們是如何的面對呢?是把他們趕出去、踢出門?還是以牙還牙的來對付他們?這就讓我想到聖經中當尼希米率眾重建城牆的時候的情況,就拿其中的一段落一起思想,尼希米記6:15-19, 7:4-5a

當尼希米號召回歸耶路撒冷的猶太人時,同樣也是有這麼一號人,就是他們中間的貴冑,也就是貴族,這些權貴顯然在生活上、在地位上是不錯的,若是以這個重建工作的需要上, 他們的資源原可說是很有幫助,但事實上卻不然,一開始當大家在出力的時候,他們卻不出力,反讓家裡的苦力替他們出力,可以說是一種消極的不合作態度。同時,他們也是當中的既得利益者,而他們的利益很多都是取自於災難財,讓那些本來就已經很窮苦的同胞,無奈下透過借貸最後變成抵押子女為奴僕,成為他們的財產,更形成階級的差距,當大家都非常辛苦要重建又要抵禦外族勢力的時候,他們不出力也就算了,反倒私通外人,從中搞破壞,當大家都出錢的時候,最有錢的卻不奉獻,最後就算是立約要遵守約定時,卻在利益當下,馬上破約,因著私利不顧會

.連累眾人。若換做是我們是尼希米,在團隊中出了這樣的人我們要如何是好?然而從整個尼希米既看到,就算面對外力亦或是像這樣頭痛人物,他都是回到神的面前禱告,求主賜給他剛強,給他力量,看到神要的不單單是外在工作,同時還是對人心的重建,以致可以順服神的旨意,用愛心與耐性一次又一次的引導與勸誡,最終不但完成大工程,更是重整人心。不知您是否正面臨類似的處境?我們得承認,按著我們天然人的性格,這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求主幫助我們,唯有凡事來到主恩座前求。

 

「城是廣大,其中的民卻稀少,房屋還沒有建造。我的神感動我心,招聚貴冑、官長,和百姓,要照家譜計算。」--尼希米記7:4-5a

主恩滿溢

同工末肢

劉牧師  敬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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