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9月 21, 2022

庇護城

小喇叭

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

在美國由於不同意一些法令的執行,於是有些地方就設立所謂「庇護城」,甚至還擴大範疇有庇護州,意思就是當有人觸犯了某些法令,這些庇護的地方可以為他們提供保護,不需要執行所犯之法的處罰。例如好像有非法移民的庇護、非法墮胎的庇護、甚至還有非法濫用毒品的庇護...等等,或許這對某些人來說,似乎是非常仁慈,但卻對某些人來說,這是一種是非扭曲,助長罪惡,不知我們又是如何看?然而,其實這「庇護城」的概念,似乎源自於聖經,在民數記35章首次提到,然後在約書亞記20章,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開始定居生活,又重點重申一次。

在約書亞記20:1-6, 9中,所謂犯法就需要就法,這是法律被制訂時所賦予的規則,也是由於有這個規則,消極方面,可讓加害者附上受罰代價,以致可以維護公義與公平,積極方面,因著其震攝力,使得社會能夠有安定與秩序的保障。而有關生命的法令,更是最為極致與嚴肅,所謂殺人償命,這可以說是古今中外,無論是哪一種文化與民族都有的共通法則,在聖經裡同樣看重這個生命法則,為殺人付上生命的代價是沒有二話。然而,在實際處境中,卻存在不是所有的情況都是非黑及白的情況,那怕是殺人,還是有特殊例外的情況,例如是非蓄意謀殺,亦或是不小心誤殺的情況,可以逃到庇護城,免得還沒能夠為自己辯護之時,就被處以極刑,這並非否定這個生命法則抑或是合理化犯罪,而是留有一個緩衝的空間與時間,讓自己有辯護的機會,並徵酌合理該付的代價。換句話說,這個庇護城除了恩慈之外,同樣是包含著公平的訴求。然而,反觀我們現今一些興新的庇護政策,似乎走向另一個極端,反倒是為反對而保護,卻忽視了其仍有公平與公義的一面,其最終只有讓原有法則應有的精神喪失,助長違法。的確,仁慈與公義看似相對的兩極,卻在基督裡被調和,主耶穌不也是我們的中保、庇護城,不斷為我們做辯護,甚至用他自己為我們承擔代價,而我們是否為此心存感恩。

 

2「你吩咐以色列人說:『你們要照我藉摩西所吩咐你們的,為自己設立逃城,3使那無意中誤殺人的,可以逃到那裏。這些要作為你們逃避報血仇者的城。--約書亞記20:2-3

 

主恩滿溢

同工末肢

劉牧師  敬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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