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7月 31, 2023

見證人

親愛的弟兄姊妹平安

全世界正為著AI生成智能的Chat GPT所能展現的功能感到驚嘆之際,在美國就出現這一則新聞,話說一位執業超過30年的律師在一個起訴的聽證會上所提出的材料中,被法院舉出至少六個有關的虛假案例,這包括虛假的引用以及虛假的判決內容。而再次深究,這位代理律師終於承認,由於沒有時間,因此走了捷徑,就使用Chat GPT修改法律文件,並提供資料,甚至這位律師還說他還問這個人工智能這些案例是否真實,還真得到證實的答案,但他卻沒有親自去核實,現在因為涉嫌「使用虛假和欺詐性證據」,而要面臨法律的制裁,過去30年累積的信譽毀於一旦。而這個事情除了告誡做事情還是要務實之外,另一個凸顯的問題,就是不實的見證。這也讓我們想到在聖經約翰福音3:9-15的一段經文。

主耶穌的這段話,是順著回答尼哥底母如何藉著水和聖靈的重生,而得以見到並進到神的國的話題而來,因為對於尼哥底母說這樣的事從未聽過,無法想像,但主耶穌為何如此的肯定,其最重要的關鍵,就是耶穌就是見證人,因為他曾經在場,因為他是從神國那邊來,所以他見到怎樣的情況才能在那裡,他更知道要如何才能夠去到那邊,而主耶穌也正為這條通往之路而來。古往今來有多少的哲學、宗教、學說,透過臆測、推論來創立各樣五花八門的得救之法,那怕是有條有理、頭頭是道,但都有一個共通點,那就是這些提出來的人沒有一個是曾經在那一頭待過又來這世上,他們都沒有親自在場,更不用說有實地的見證。然而,主耶穌卻不同,所以他說若真要重生,就是要仰望並相信耶穌的救贖行動,才能得到永恆生命的開始,耶穌以真實見證人的身分宣告,並且以升天證實他的宣告,就對這道路給予最可靠的權威與有效性。今天我們身處在「許多說法」的世代中,我們要選擇的,是煞似有道理的推論,還是有真實可靠的見證?

 

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,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;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。」--約翰福音3:11a

 

主恩滿溢

同工末肢

劉牧師  敬上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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